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李洪力
电子烟行业乱象不止,部分不法微商,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近段时间受政策影响,我们在囤果味的烟弹。”2022年3月20日,时代周报记者对电子烟乱象进行调查时,河北某市一位名叫李燃的初中学生谈到,他从去年开始就做起电子烟的小生意,交99元给微商就成了校园代理,还能获赠一支柚子二代烟杆。
“从微商拿货比学校周边商店便宜很多,身边一些同学也来找我拿货,交给我99元,还能成为我的下线代理。”李燃说。
李燃提到的政策,正是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提出,“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且“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然而,时代周报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当前仍有部分电子烟微商向校园渗透,相比于以往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如今更是变本加厉,在未成年学生中发展代理销售下线;同时,部分线下门店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的电子烟购买门槛也几乎形同虚设。
微商生意好了,校园却被毒害。在政策的持续高压下,电子烟微商何以能“顶风作案”,又是如何建构不法经营链条?
悄悄流入校园
“我的客户主要是在校中学生。”正在辽宁某市读高二的18岁学生张超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别人交66.66元给我,就能成为我的下线,拿货价要比市场便宜10-20元不等。”
他表示,以电子烟行业某知名品牌的烟弹为例,目前市场价为99元/盒,成为他的代理商后,拿货价仅为70元/盒。
时代周报记者发现,未成年学生被发展成为电子烟代理,已经成为一种行业乱象。在李燃看来,很多同学都购买电子烟,学校老师管理存在“盲区”。
“住宿的学生买得多,不容易被查到。”李燃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很多学生找我做电子烟代理。”深圳刚高中毕业的微商张群则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读书期间,我们班有50人,抽电子烟的有10人左右,男女生都有。我们中学对学生管理很严格,我之前因为卷烟曾被老师抓到过,当时是停课回家反省两周,并记大过处分。”
北京西城一重点高中的高三学生向时代周报记者谈到,他的一位同学因抽电子烟被学校给与校级处分,由于临近毕业,该处分或已没有机会撤销,将会被记录进档案,跟随终身。
北京丰台区一名高中生魏勇对记者表示,学校对学生抽烟的管理很严格,一旦被发现就会通知家长,给警告处分,而抽电子烟就会方便很多,很多同学把电子烟放到袖口,随时都可以抽。
魏勇还透露,自己所在的班级差不多有3-4人吸电子烟,有些同学还会在朋友圈卖电子烟。在他看来,电子烟的主要优势在于口味特别,体型小巧不易被老师发现。
如此“市场前景”,甚至让有些学生将代理电子烟当成了一份“校园兼职”。
林婉之从14岁左右就开始在校园做起了电子烟的代理,对学业则一直无感,索性退学,专职干起了电子烟售卖生意。如今,17岁的她告诉记者,“我的目标客群主要是学生,最多一天纯赚五六百。”
在某电子烟品牌合伙人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电子烟行业发展早期打着“戒烟”的噱头进行宣传,所以学生们选择电子烟产品的时候,除了酷炫之外,可能心里觉得没有传统卷烟危害大。
2020年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初中学生卷烟使用率明显下降,电子烟使用率显著上升,职业学校控烟情况不容乐观。2019年,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4.9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不难发现,电子烟低龄化趋势逐渐显现,另有一组数据可以佐证,2021年10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接近半数在13岁至15岁开始吸用电子烟,过去30天有吸用电子烟的青少年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除了同学间的倒卖,未成年学生在实体店购买电子烟也并不难。
近日,时代周报记者走访了北京通州区的几家品牌电子烟门店,其店门口虽然摆着“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的禁令标识,但部分门店不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认真核验顾客身份证信息。
对于如何验证是否是未成年人,一家电子烟品牌店的销售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对于一些长相成熟的顾客,我们根本分辨不出来是不是未成年人,但穿着校服的学生我们肯定不卖。”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电子烟行业的乱象早已关注。
2019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再次强调中国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出,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导致未成年人大多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开始吸食电子烟。
对于验龄机制,知名电子烟品牌相关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现有渠道模式下,其所在的品牌已经在线下门店打造了双重验龄系统,店员现场验龄+会员系统验龄,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购买和使用电子烟产品。
微商价格比品牌低
时代周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学生代理的上一级代理商基本都是微商,这些微商并不会对顾客或者下线代理进行身份验证,且会给到代理较低的拿货价。
近日,时代周报记者以做电子烟代理为由,联系到了上述高中生张超的上一级代理商,这名代理商身份正是一名微商。
他告诉记者,“如果拿货量大,价格可再商量,市场售价99元/盒的烟弹,如果拿货量超过100盒,能给到65元/盒,其他品牌的电子烟价格可做到更低,我们会给代理商留出足够的盈利空间。”
记者又联系到了一家山东微商店主,他在知晓记者想“入局”后,拿出了“足够的诚意”。
该微商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交3元的代理费就能成为他的代理商,他还向记者展示了20多款产品的1月份报价表。“只要资源好,每天进账800-1000元不成问题,做我的代理,让你拿足够的差价。”
以某品牌烟杆为例,目前市场价位268/支,上述代理商提供的价格要远远低于市场价,差价在100元左右,但记者无法辨认真伪。
对此,该电子烟品牌内部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微商所售产品绝大部分为山寨、假冒产品,出自“三无”小作坊,产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事实上,生产电子烟的门槛并不高。电子烟品牌轻醒(VKUP)创始人娄辉对记者表示,整个电子烟行业是一个分工明确的产业链,包括电池厂、烟油厂、芯片厂、生产烟杆的五金厂、尼古丁厂、香精香料厂等等。因此,这些原材料都是很容易采购到的,很多小厂商利用这些原材料很容易仿制电子烟,这些仿制品、山寨品很难通过正规渠道流入市场,自然而然流入到了微商渠道。
如今微商仍是监管之外的边缘阵地。相比于线下店,做微商不仅避免了线下店面的各类成本,也不需要办理相关的资质手续,巨大的利益空间,驱使其铤而走险。
除了微商群体,线下正规品牌门店也做起了自己的微商,顾客在门店购买产品后,店主会主动加顾客的微信,用“微信朋友圈宣传+闪送”的方式销售。
从销售的价格来看,微商售卖的烟杆、烟弹的价格极其混乱,每个微商提供的“拿货价”几乎都不相同;但相同的是,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这就直接导致很多消费者不会选择从线下门店下单,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打破了品牌厂商所划定的代理网络结构。
在电子烟知名品牌铂德的相关人士看来,微商模式下,很难识别购买者的身份、年龄,所以产品流向未成年人的风险较大。同时,其还扰乱市场秩序,随着新规的进一步落地,电子烟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健康、有序的竞争阶段。
微商隐匿于在线平台
微商成为游离于政策监管与品牌管控之外的灰色地带。
尽管电子烟线上销售禁令在2019年就已颁布,但电子烟企业对渠道的掌控力不足,甚至很多微商以正规商家的名义,明目张胆在二手闲置转卖平台、电商线上平台售卖电子烟,与此同时,更有微商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带货。
微商为获取更多销售渠道,在其拉新的过程中,会辗转于上述各种线上平台,然后从这些平台将用户导流到QQ、微信等社交平台,再通过社交平台完成交易或发展代理商。
上述2019年的通告提出,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某电子烟品牌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自通告下达后,该品牌坚决执行国家的监管政策,禁止代理商通过任何互联网的形式销售电子烟。
然而,这样的规定对微商这个群体形同虚设,其会用谐音词隐蔽“作案”。
时代周报记者在一家二手闲置转卖平台上通过关键词搜索,便会出现大量打着“全新闲置”旗号的电子烟卖家,进入聊天页面后,商家会主动将微信留在对话框内。随后,记者通过微信联系到了该商家,该商家称,“大批量进货不能通过平台下单,我们可通过视频验货的方式,从微信交易下单,如果购买单个商品可直接通过平台下单。”
在头部正规的电商交易平台上也有同样的问题。
时代周报记者同样尝试通过搜索关键词,这些平台均能出现电子烟卖家。一电商平台的商家与记者联系,谈妥具体交易细节后,商家给记者发来该电商平台的购买链接,可以直接通过平台下单。
除了上述的闲置转卖平台和电商平台外,短视频平台也成为了一些微商揽客的阵地。
在知名短视频平台查看关于电子烟视频的评论区,会出现诸如“诚信经营”“礼貌蹲客”“囤货”“营业”“正品保证”等字样的评论内容。
时代周报记者尝试通过私信的方式联系评论区带有上述字样的用户,互加微信后,记者发现,在这些用户的朋友圈充斥着各种品牌电子烟的宣传,而这些用户身份基本上都是电子烟微商,而且在这些微商中还存在中学生。
不难看出,无论是线上交易平台还是短视频平台,都隐匿着大量的电子烟微商。如何监管这些微商才是重中之重。
新规实施在即,微商或将梦碎
电子烟新规距正式实施已不足一个月,实施后对整个电子烟行业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根据《办法》第八条,电子烟市场将施行严格的持牌销售制度,与其相关的产品生产、代工乃至品牌持有等企业,都必须经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新规实施之后,意味着电子烟被纳入了烟草体系。而“禁售口味烟弹”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办法》明确规定,从5月1日起,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电子烟在国内诞生之初,打着“辅助戒烟产品”的标签,在各种水果口味的“诱惑”在逐渐在年轻人中间流行开来。据艾媒咨询《2021-2022年全球电子烟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60.9%的中国消费者更加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口味的电子烟,68.5%的中国消费者最喜欢的电子烟口味是水果味,其中18-25岁的年轻群体对于水果味、甜品等新口味接受度更高。
一旦只剩烟草味的电子烟,势必减弱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
娄辉认为,此次禁售口味电子烟的规定是一个划时代的政策,未成年人对电子烟的好奇心会大幅减弱,电子烟的主力消费人群也会发生转变,进而,中国电子烟市场也将丧失很多电子烟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第二十四条则明确规定,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娄辉表示,此次新规把控住了电子烟的流通渠道和零售渠道,在新规之前,电子烟产品可以随便通过物流运输。杜绝电子烟线上交易的运输渠道,交易只能回归到线下店铺,做电子烟的微商未来将很难生存。
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电子烟行业乱象不仅是某些企业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产业链上各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随着法律法规逐步出台和完善,电子烟市场规范和市场标准会逐步制定,行业自律也将逐步形成。
(应采访者需求,李燃、张超、林婉之、张群、魏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