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滨州7月30日讯7月30日,记者从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滨州市天然气资源配置,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气,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理顺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一、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阶梯气价由两档调整为三档。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内,价格为2.6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61-480立方米,价格为3.1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81立方米及以上,价格为3.98元/立方米。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气量1000立方米以内,价格为2.6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001-1200立方米,价格为3.1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1201立方米及以上,价格为3.98元/立方米。
二、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配气价格
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配气价格根据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依据成本监审情况,确定为0.55元/立方米。
三、相关配套政策
(一)阶梯价格以年为一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可实施全年统算,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ロ超过4人(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的年用气量基数。
天然气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限量限购”。
(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老红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一档气价按2.30元/立方米执行。二、三档气价执行普通用户价格。
(四)煤改气用户取暖按照《滨州市物价局关于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价发〔2017〕76号)规定价格执行。
(五)上述政策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