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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衍生产品推广方案」影视衍生产品推广方案策划

时间:2023-11-10 信途科技SEO资讯

本篇文章信途科技给大家谈谈影视衍生产品推广方案,以及影视衍生产品推广方案策划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本文导读目录:

影视公司如何有效控制剧本版权风险?

影视脚本的市场定位、艺术水准、商业价值是决定一部影视剧作品能否取得良效果的核心因素之一,历来为影视公司所重视。现从影视公司(出品方制片方)角度,对其中的重要问题予以阐述,并试图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一、已有作品影视版权购买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用于影视剧拍摄的原有作品类型及权属证明、审查要求利用已有作品进行影视剧改编摄制,是影视公司进行项目运作的重要途径,已有作品的类型包括小说(如《杜拉拉升职记》影视剧改编)、戏剧(如话剧《茶馆》的电视剧改编)、动漫作品(如国产动漫《喜羊羊与灰太郎》系列的电影改编)、原有影视作品(如电影《倩女幽魂》的新版重拍)等。已有作品在商业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其本身的艺术水准、市场价值、知名度为影视剧再创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影视公司在签订此类版权购买合同之时,应当谨慎审查原有作品的版权权属是明确,版权链是否完整、清晰,原版权人是否拥有独立完整的原始权利或继受权利进行影视版权的许可或转让,在签订正式的版权购买合同之前,审查在先合同、授权书、版权登记证书、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是必要的,未尽审慎、合理审查义务,已经支付高额影视版权购买费的影视公司同样面临版权侵权风险,并不能基于版权购买对价的支付而免责。

(二)改编权、投融资权、摄制权一个都不能少电影与电视剧是两种形式、内容、受众、商业价值紧密关联的产品,影视公司应尽可能将影视剧版权一并买入,避免出现当前很多作品各自授权,让后来者搭顺风车取巧盈利的状况。影视版权购买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著作权专有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影视公司通过合同约定从原有权利人手中拿到了哪些权利必须约定清楚,笔者的经验,影视脚本改编权、投融资权、摄制权一个都不能少。对原有作品改编权的行使主要体现在改编原有作品形成影视文学脚本的创作过程,而摄制权作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特别规定的一项专有权利已经从传统的改编权中剥离出来独立存在,影视公司在签署此类合同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忽略对投融资权的约定,一部影视剧作品动辄数千万的投资对于大部分影视公司而言是很难一家独投的,同时,基于制作和发行资源的整合需要,联合摄制已经成为业界项目运作的常态。如果影视公司对此未作出任何合同约定,那么,原权利人很可能限制影视公司利用原有作品改编权、摄制权进行融资和版权合作的机会。此外,有关影视剧衍生作品的版权(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归属也应当明确约定,这对于影视公司的市场收益具有重大商业意义。随着中国电影、电视剧市场的蓬勃发展,影视衍生产品的市场价值也在迅速攀升,以《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为例,电影院线创造了几千万的票房佳绩,而原有动漫形象的商品化与品牌许可给权利人带来的商业利益早已高达数亿元。

(三)原有作品著作权专有许可期限和行使方式需谨慎约定曾有一家影视公司出资万元购买了某著名小说的五年期的电视剧改编权、摄制权,五年

期间,耗资近两百万投入项目策划和脚本创作,脚本几易其稿尘埃落定后,突然发现年期限已经届满,无法在原许可期限内完成摄制。原著作者对外声明称,小说的影视剧版权已经回归,准备另嫁他人,致使原投拍单位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不得不与原小说作者重启续约谈判,同时面临数倍于原版权购买费的合同勒索。除影视公司本身在项目运作方面的规范外,版权购买合同期限及权利行使方面的设计也非常重要,在签订此类合同之时,如果能够约定脚本定稿完成或剧组投入拍摄则版权许可期限限制自动失效或者在授权许可期限之外同时约定1-2年的许可期限续约优先权和许可费支付标准,则可有效的避免影视公司遭受巨大的投资损失。

二、影视脚本委托创作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脚本委托创作的阶段性创作成果及分阶段稿酬支付影视脚本的创作大体会经过脚本梗概、分集大纲、第一稿、第二稿定稿几个创作阶段,影视公司也通常与编剧约定按照脚本创作与交付阶段分期支付编剧稿酬,完成脚本梗概与分集大纲,编剧通常可以拿到全部稿酬的30%,脚本定稿完成后,编剧可拿到全部稿酬的80%,剩余20%尾款通常在该剧开机前由影视公司支付给编剧。电视连续剧脚本委托创作中,在最重要的分集脚本创作阶段,影视公司同样应细化根据创作集数分阶段支付编剧稿酬,如一部集的电视连续剧,可分为五个阶段,编剧每完成集脚本向制片公司交付一次,经制片公司认可后,支付该集的编剧稿酬,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有效把握编剧的创作走向、创作节奏,避免大的艺术偏差,另一方面,如在过程中确认编剧交付的创作内容不符合拍摄要求,可随时叫停,避免时间成本和经济损失。

(二)编剧必须做出独立原创承诺,禁止第三人代笔创作或抄袭侵权笔者在业务实践中,曾遇到一个真实而生动的事例,国内某著名卫视拟直接投资拍摄一部长达集的电视连续剧,找来国内某知名编剧签约担纲脚本创作,约定高达万元集的编剧稿酬,该大牌编剧写了2000字的脚本梗概并按合同拿走了全部稿酬的30%后,将后续创作全部转交自己的助手完成,助手再次将脚本创作任务转包给戏剧学院毕业年的几位写手,写手们在完全没有合同保障和编剧署名权的情况下,又联合戏剧学院大三、大四的学生,按照4000集的口头约定最终写完了集脚本,虽然在最终交稿前,签约的知名编剧还会统一遍稿,但足以想见,如此创作完成的脚本水准已经大打折扣,而影视制片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只能按照委托创作合同向签约编剧支付巨额的脚本创作费。类似的情况在目前的影视脚本创作实践中并不少见,一方面导致脚本创作质量无法保证,另一方面,影视公司因为使用此类脚本拍摄而被签约编剧之外的实际参与创作人员指控侵权的情形也时有发生,这对于整个影视行业的良性发展不能不说是一大隐忧。影视脚本委托创作合同中的委托关系具有极强的人身依赖性和受托个体指向性,为切实维护影视制片单位的脚本创作利益,必须要求编剧在委托创作合同中,做出独立原创的实质性承诺,并与违约责任条款直接挂钩。

(三)编剧阶段性交付脚本创作成果的质量标准、审核确认方式应当明确近年来,编剧与影视制片单位之间的官司越来越多,编剧已经成为最容易去告制片单位违约或侵权的一个群体,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种情形是双方就委托创作的脚本交付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达标产生严重分歧,影视公司认为编剧的创作成果不符合拍摄要求,单方提出提前终止合

同并不再支付后续款项,而编剧则认为自己根据自身的艺术理解进行脚本创作没有问题,要求影视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稿酬。引发此类纠纷的一个基础原因是双方在委托创作合同中,没有就脚本的质量标准、审核确认方式作出明确约定,在没有标准的情况下产生标准之争,法院往往会基于委托创作合同缔约中对受托人的信赖选任前提和个性化创作特点来倾向性支持编剧一方,司法机关的这一审判思路是没有问题的。影视单位在委托创作合同中,明确脚本的质量标准或脚本阶段性交付确认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笔者建议,比较简单易行的约定方式为编剧的阶段性交付成果必须经影视剧制片人及导演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视为符合交付要求,编剧方可进行后续创作,制片人代表影视剧出品方制片方行使影视剧制作的整体管理权,导演作为影视剧创作的艺术总监,对影视剧的具体艺术表现和艺术水准负责,该两方共同行使脚本交付质量的审定权相对客观、明确,有助于影视公司把控编剧按照拍摄要求完成创作,避免日后的争议。

(四)影视公司可分阶段享有编剧交付脚本创作成果的版权脚本委托创作合同实务中,比较常见的脚本版权约定方式包括:分场大纲、初稿、定稿)一经创作完成,版权即归委托方所有;脚本创作完成,在委托方支付全部脚本稿酬之时起,版权归委托方所有;仅为制片方向广电主管部门申请影视剧制作许可及拍摄报备之特定目的,委托方名义取得编剧创作脚本的版权,待委托方支付全部脚本稿酬后,委托方才实际享有脚本的完整版权。当然,上述三种方式中,第一种版权约定方式对于影视公司最为有利,实质上,在这种约定之下,编剧作为受托方仅享有脚本的署名权和根据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尽管如此,为保障影视公司在脚本版权归属问题上的绝对主动性,笔者仍然建议在委托创作合同中,增加明确的条款表述如本合同一经签订,无论何种情况,受托方创作完成脚本的全部著作权(编剧署名权除外)、邻接权、衍生产品开发收益权、后续作品开发收益权均归委托方所有当然,任何一份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法律条款都是双方利益博弈的结果,越是大牌的编剧越会在脚本版权归属时点问题上谨慎对待。为平衡设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笔者建议可在委托创作合同中对于版权归属做第四种方式的约定,即根据编剧分阶段交付脚本创作成果的情况,在委托方认可该阶段脚本创作成果且支付当期稿酬对价的情况下,该阶段脚本创作成果的版权归委托方所有。这一约定方式在法理上是行得通的,脚本梗概和分集大纲作为创意的具体表达形式属于我国著作权法定义下的文字作品,这其中的主要问题体现在电视连续剧的分集完成脚本上,一部集的电视连续剧,如果编剧只完成并交付了前集脚本,在影视公司认可并支付相应稿酬的情况下,该而由影视公司享有版权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虽然约定创作的是一部集脚本足以体现具体的创意表达,具备足以让观众理解和认知的人物、故事、情节、场景设计,可视为已完成的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影视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取得编剧阶段性创作成果的版权是完全可能的。

(五)影视公司应慎发退稿信在委托创作合同履约实践中,影视公司认为编剧的创作无法满足拍摄要求,通常选择发出一封措辞客气的退稿信,声明不再使用编剧的脚本进行拍摄,已支付的报酬作为对编剧已付出劳务的补偿,后续稿酬不再支付,等等。被退稿的编剧表面上暗气暗憋,实则等待时机,酝酿维权,编剧选择维权的最佳启动时机是电影片在院线首映、电视剧在电视台首播之时,此时

,编剧的策略是,以电影院线发行公司、电视台为连带被告,对影视公司提起脚本著作权侵权之诉。结合退稿信的具体表述,退稿信的法律含义通常被理解为合同解除、脚本弃用、原稿版权返回编剧,而不能被理解为脚本版权仍归委托方,委托方只是放弃使用原编剧脚本完成拍摄。这样一封退稿信,对影视公司应对编剧诉讼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方面,脚本虽已退稿,但新脚本和完成片中总能或多或少找到被退稿者创作的影子,另一方面,院线发行公司和电视台以影视公司涉嫌著作权侵权为由不再或推迟支付影视剧片款,直接将影视公司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目前的影视剧发行市场是典型的供需关系严重失衡的买方市场,院线和电视台违反播映许可合同拖延支付、播映影视剧后单方强制减少支付购片款等情形在整个行业中非常普遍,一旦有影视公司涉嫌著作权侵权的诉讼发生,购片单位将会更加心安理得的拖延付款。

(六)在脚本创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委托创作合同中除明确约定影视公司的单方解除权、提前终止权之外,对已交付脚本创作成果的自由使用权和另聘编剧权等同样应当明确约定。编剧交付的脚本创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影视公司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提前终止权,并就部分交付的脚本归属以及合同提前终止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确约定,这其中,有三项具体权利应当明确约定。已交付脚本内容的自由使用权:影视公司应有权自由使用编剧已经交付的脚本内容,包括对脚本内容的修改权、影视剧摄制权、转让权,影视公司行使上述权利无需再征得编剧许可或支付报酬,更不应视为对编剧权利的侵犯。对原编剧关联使用方式的限制权:同时,影视公司应当明确作出限定,编剧参与创作的其他影视脚本与基于本委托创作合同交付的脚本题材、人物关系、故事、情节不能构成实质性相似或雷同。另聘编剧权: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影视公司有权另聘编剧对原编剧已提交内容进行再创作和续写,同时,新聘编剧有权取代原编剧或与原编剧共同享有脚本署名权,编剧署名的顺序也应有所约定。

什么是电影衍生品?

是指根据影片里的角色人物、场景、道具、标识等开发的产品,包括玩具、服装、饰品、音像、图书、日用品等。此类产品主要依托的是电影上映所带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目前电影衍生产品,美国的电影开发的比较成熟,国内的电影周边产品刚刚起步,做的特别出色的还没有。

与电影相关的饰品、玩具、手办模型、图书、海报、影视小道具、怀表、手表、酒壶、烟盒、挂坠等物品;

电影主题的杯子、手电筒、笔、国际象棋、厕所卫生纸、手表、望远镜、耳机、钥匙扣、小刀等等(都是不会变形的);

国内电影衍生品平台有:时光网、至优影品等

什么是电影周边产品

什么是电影周边产品?或者说是电影后产品,电影衍生产品。

是指根据影片里的角色人物、场景、道具、标识等开发的产品,包括玩具、服装、饰品、音像、图书、日用品等。此类产品主要依托的是电影上映所带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目前电影周边产品,美国的电影开发的比较成熟,国内的电影周边产品刚刚起步,做的特别出色的还没有。

与电影相关的饰品、玩具、手办模型、图书、海报、影视小道具、怀表、手表、酒壶、烟盒、挂坠等物品;

电影主题的杯子、手电筒、笔、国际象棋、厕所卫生纸、手表、望远镜、耳机、钥匙扣、小刀等等(都是不会变形的);

1、电影滴纪念卡+电影票:纪念卡外面有卖滴,但8带盒子

2、跟纪念卡一起滴爆米花盒子,偶吃完留下来鸟

3、纪念版毛巾;

如何做好电影院活动营销,活动策划

你好

你要的文件如下

中国的电影院越来越多,可是新电影院如何才能够尽快的开拓市场局面?老的电影院如何保持市场地位不动摇?

这两者到底该如何做市场营销呢?

有些电影院还会有这样的困惑,我们做了很多市场活动,为什么影城的市场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理想呢?其实,关键所在就是,电影院要弄清楚为什么要做活动,能做哪些活动还有怎么做活动,只要能够把关于市场营销活动的这几个问题弄清楚,相信电影院营销中的很多困惑就都迎刃而解了。

中国目前的电影院,仍然大多数处于新旧交替的时期,老的电影院没有新突破,新的电影院没有老经验,所谓的电影院营销,到底能有哪些内容呢?据环球影业相关人员统计,环球平均每家影城每个月要举办3-4次市场营销活动,一年下来,一家影城全年营销活动不会少于30次,如果按照全国126家环球影城计算,那一年就要有不少于3780次的市场营销活动,而这3780次市场活动通过30余个城市覆盖的数百家媒体进行连续的报道传播,一年下来,单纯媒体报道就要有十多万次之多,再加上很多活动带来的附加社会影响、团体票房收益等等,估算下来,效果着实可观。环球影业将这种营销活动体系架构总结为“泛营销”体系,其实是一种院线统筹调配、影城跟进执行的规模营销运作模式,结合环球影业的实战案例,在这里将影城经营过程中的市场营销活动进行梳理如下:

对于影院的活动,我们可以做以下几方面的分析:

一、影院为什么要做市场营销活动?

中国的电影市场与国外不同。在海外国家的电影院,首先没有团体票,其次不会有很多的市场营销活动,特别是美国等电影大国,电影的群众基础非常好,如何更好的经营卖品才是这些国家影院的主要市场任务。对于中国,这个电影市场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电影院基本上都不能直接扮演“摘桃子”的角色,“种桃树”才是第一要义,也就是大家都在说的培育市场。那么市场怎么培育呢?就是通过坚持不懈的市场营销活动。市场营销活动就是指以影院为阵地、以影片为焦点,衍生、设计、策划的各种电影观众互动参与的市场群体活动。市场营销活动是电影院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影院所举办的各种花样繁多活动,归纳起来,无外乎以下三个目的:

1、增加票房:做活动是为了让观众从没兴趣到产生观看的欲望,为影片宣传造势,或者通过各种团体组织性质的活动,为某些影片直接带来票房收入。

2、增加人次:做活动是为了原本一个观众过来看,结果来了一家人,或来了一群朋友。这是真正的培育市场,虽然不能直接带来票房收益,但是创造了欢快愉悦的活动氛围,电影观众的参与互动,享受到了电影院带来的最直接的快乐,通过人际之间的传播,为将来的影院人次保障奠定了基础。甚至可以通过丰富趣味的营销活动,培养一批电影院的固定观众群,为电影院培养大批粉丝。

3、增加影响力:做活动可以进行媒体报道,让宣传范围扩大到整个城市,让更多的人知道影院,知道正在放映的电影,通过举办媒体感兴趣的活动,也会拉近影院与媒体之间的亲密关系,形成稳定的合作模式,有助于影城开拓媒体通路,形成稳定、长效的传播渠道。

二、影院能做哪些市场营销活动?

策划设计影院市场营销活动,基本上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就可以把一个活动策划好了。

1、策划思路来源:

策划活动要将发散思维、减法思维、整合思维多种思维模式综合运用,同时从影片、档期节日、社会资源诸多方面进行深入挖掘,从中获取策划市场营销活动的思路来源。

2、影院市场营销活动具体样式:

针对上面所说的思路来源,进行深入挖掘,就可以策划出各种形式不同的活动,总结起来,电影院主要的活动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明星见面会、首映式:最常规,但是最有效果的影院活动。只要有明星到场,现场气氛、观众反应、媒体报道,都能够充分调动起来,但是中国的明星见面会资源存在着整体匮乏、分布不均的现实问题,不可能全国各地的影院都能够在一年当中举办丰富多彩的明星见面会活动,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物以稀为贵,偶尔一次的有分量的明星见面会,往往才能够产生真正的轰动效应。

新闻发布会:影院举办的较高规格的市场营销活动,都会举办相应的新闻发布会,让媒体在第一时间与活动主要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得到影院市场营销的丰富信息。

专题报告会:适合上映国产推荐影片时举办相关活动。由于此类国产影片较为正统,内容往往以英雄模范事迹为主,虽然缺乏商业性,但往往都能得到一些相关政府机关单位支持,因此,可以借助契机,与相关机关单位深度合作,观看主题影片,同时对观众进行某些方面的现场教育,举办类似报告会形式的正统仪式,将使组织团体观影的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媒体放映场:与媒体充分沟通的很好的一种方式,让媒体在第一时间准确把握上影信息,可以以此为平台,与当地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管理,一部新片大片上映前,每个城市只能有一家影院可以申请一场媒体场。这也是很多影院竞争的重要资源之一。牢牢把握住媒体场,很多时候也就意味着牢牢把握住了媒体。

观众体验场:与观众充分沟通的一种方式,既可以做为前期预热,让媒体给以报道,也可以调查体验场观众反应,得到对影片最准确的市场把握,及时验证调整影片的宣传推广策略,保证影片吸引准确的观众群体。这在发行领域,被称为“点映”,在很多中小成本的文艺影片中,得到很广泛的运用。

影院场地展示:场地的布置,十分重要,观众进入影院后,把握影片的信息往往通过场地布置,场地布置可以使用与影片有关的图片、实物、模型、仿真人物等等多种形式的摆放,为观众在影院大堂创造视觉奇观,充分调动观众的胃口。

场地互动游戏:游戏往往是从电影相关内容衍生出来,参与性互动性强,可以吸引儿童观众和青年观众的兴趣,让大家感觉不仅仅看电影是一种放松,来电影院,本身就是一个轻松愉快的过程,那样会会影城招揽更高的人气,人气旺了,看电影的人自然也就增加了。往往大堂宽敞的影院具有操作此类活动的优势,可以充分发挥电影院大堂的作用,把电影院装点成为电影的乐园。

户外宣传活动:根据各个影城情况的不同而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户外资源,只要是有利于三个目的的活动,影院都可以主动出击,把活动做好,做大。

相关产品促销,联合推广:这类活动往往会与上面讲述的几种活动结合进行,具体的活动形式会与赞助客户有一个商定的过程,具体与客户联合的推广形式,由于设计商业推广部分,作为第三点,详细论述。

3、商家联合推广活动样式:

活动推广:与媒体、商家充分互动合作,如影院活动冠名、赞助、礼品、宣传logo等等服务,在节省活动经费的情况下,也增加影片、影院的影响力。

套票推广:几部电影联合推广,或者一部电影同时出售几张票。比如情侣套票,全家套票。这种合作模式,在很多电影院中广泛被运用。

套餐推广:在出售电影票的同时,与卖品相结合,刺激两方收入的共同增长,特别适用于很多票房很高,但是卖品水平一般的影院,通过联和促销,在提升卖品的同时,对票房提升也会有促进作用。

团体推广:通过团体客户的需要,针对性开发市场营销活动,吸引团体票客户,直接购买大额团体票,实现票房的大额增长。这点对电影院来说,一定要转变观念,与团体客户洽谈业务,销售的是一整套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活动宣传推广,而不仅仅是卖电影票,这样的联和团体推广,将会大幅提升团体销售业绩。

三、影院到底该怎么做市场营销活动?

1、从数量上看

影院活动,多做?还是少做?这有一个度的问题。

影院的活动举办一定要根据各个影院的情况不同,把握一个度。过多或者不够都会产生负面效果。

如果影院做的活动不够,那么只有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影片大致内容的观众,才会观看这部电影,原本存在的潜在票房没有去争取,那样的损失,将难以挽回。

如果影院的活动过于密集,工作疲于应付,不能准确预估能否产生上述三种效果,这样的活动将存在着很大的人力物力的浪费,也对上述三个目标的实现难以产生作用。

2、从质量上看

什么样的活动有效果,什么样的活动没有效果,这是一个评估的问题。

活动的执行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基本上是这样一个链条:

影片信息到达——活动方案策划——方案前期准备——活动执行——活动总结——活动评估——活动备案,用于下次活动的参考。

上面的链条当中,目前我们的方案策划与执行都没有太多的问题,关键出在活动的评估上,一个活动做完了就完了,没有对效果进行充分的评估,下次操作类似活动的时候,从上一次活动中得不到任何经验教训,还是茫然进行的话,对影城来说,将是无形的损失。

3、对于大多数电影城,可以尝试进行如下操作:

(1)、广泛尝试各种活动

影院可以多尝试,广泛策划,看看到底哪些类型的活动是直接可以见到明显票房效果的,哪些是有助于增加观影人次的,哪些是会广泛吸引媒体的,而哪些是没有用的。

(2)、重视活动效果评估:

全国很多新影院,活动运作肯定都存在着方方面面的不成熟,在尽可能尝试各种活动的前提下,对各种活动效果分别进行评估总结,将帮助我们的影院开速成长。活动效果评估可以大致可以从上文提到的三个目的是否能够实现来进行,但具体的评估反馈方式,还要各个影院的市场人员进行探讨摸索。

(3)、效果好的活动多搞

等到积累到一定阶段后,就可以在众多活动方案中,有所取舍,只做最可能达到上述三种目标的活动,把活动做好、做精,出精品,用活动的力量,推动整个影院票房、人气、影响力的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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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影的周边产品是如何运作的?

电影和游戏像娱乐业中一对关系亲密的双胞胎,热门游戏改编成电影、火爆大片改编成游戏的案例层出不穷。虽然从游戏改编而来的电影大多会受到票房问题的困扰,但是由电影改编而来的游戏却往往能获得玩家们的好评。原因很简单,热爱这部电影的影迷和玩家们可以通过游戏平台,将原先旁观者的身份转变为游戏中的主人公,去亲身体验影片中的情节和感受。美国电影产业之所以能享誉全球,是因为其拥有一整套产业化管理方式和产品开发方式。在美国整个电影业,其实票房总收入仅仅占到27%,有73%的收入来自周边产品以及后续产品的开发。特别是在热门电影改编同名游戏上,好莱坞众多的知名大片都在上映不久便推出同名游戏。作为电影衍生产品的游戏并非是电影的简单复制。最经典的例子是《指环王》,电影《指环王》三部曲只围绕着“护戒小队”展开,而游戏版的《指环王》只有第一部是电影的重复,剩下的两部,一部是对《指环王》原著小说中北方战场的再现,另外一部补充了电影中缺失的重要人物的历史背景。过去几年里,作为电影衍生产品的相关游戏并不少见。比如《星球大战》系列就推出了好几款。不仅是近些年的电影,30年前的《教父》也被改编成了《The Godfather the Game》。厂商这样做的目的不言自明,现在影视的运作模式中,电影投资方在投入资金拍摄电影的同时开发各种衍生产品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而比较以往玩具、模型、海报,游戏无疑在资金回报率和销量方面更有优势。望采纳!

电影衍生品具体是指什么?

电影衍生品是指根据电影里的角色人物、场景、道具、标识等开发的产品,包含形象授权、玩具、服装、饰品、电影音像制品、游戏、图书、日用品甚至主题公园等。利用影视元素、影视文化、所开发的产品均可称之为影视衍生品。其中,陕西中资文化就是一家专门做电影衍生品发展的公司

企业品牌在电影营销中的传播方式有哪些?

企业品牌在电影营销中的传播方式 1、电影贴片广告所谓电影贴片广告是指在电影放映前或放映的过程中,通过播放广告的形式对企业的产品和品牌进行宣传,这是一种传统的电影广告宣传方式。 2、植入式广告网络电影营销 合作企业往往通过赞助的方式介入到电影剧情当中,即企业的品牌形象甚至企业本身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剧情中,直接或间接地暗示消费者,从而达到对企业或品牌进行宣传的目的。 3、电影素材拍摄广告 企业利用电影中的剧情拍摄广告,借助电影放映期间形成的效应达到关联影响效果。运用电影素材拍摄广告,引起大众关注,既宣传了电影,也扩大了品牌影响。 4、捆绑广告宣传与联合促销 捆绑广告宣传所谓捆绑广告宣传是指在电影前期的宣传推广过程中,通过与相关产品捆绑,共同进行宣传活动。联合促销推广,是指在电影放映期间,合作企业与电影票房销售进行合作促销,这种合作模式越来越多地被广大商家所采用。例如购买企业的产品送电影票,或者买电影票抽中大奖获得企业产品等形式。 5、主人公广告代言 企业要正确地选择为产品代言的电影明星主人公代言存在着脱离电影情节的问题。 6、电影特许经营与电影衍生品开发 没有形成电影衍生品市场产业链的氛围,国产电影缺少品牌性和长远的影响力 电影人对于这一陌生的领域还没有特别敏感的意识 缺乏专业从事和运作电影衍生品的公司来对此进行商业化的操作 7、整合营销传播理论 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简称IMC)提出于20世纪90年代,强调企业营销诸要素的系统整合,以及营销传播资讯的一致性,目标的集中性,各营销传播要素及手段的协调性、统一性,在实现与消费者的沟通中,追求与消费者建立起长期的、双向的、维系不散的关系,其核心概念是整合、一致与沟通。 企业品牌在电影营销中的缺憾 缺憾一 定位模糊,名不副实盲目搭帮作为一类电影。 缺憾二 手段粗糙,争混脸熟不要形象,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品牌的两极,一个都不能少。 缺憾三 短期博弈,商业赞助朝三暮四,从品牌的一贯形象和长期发展考虑,商业赞助应该是品牌与品牌之间形象、定位、个性的完美对接、彼此认可、长期合作。

什么是电影衍生品

是指根据影片里的角色人物、场景、道具、标识等开发的产品,包括玩具、服装、饰品、音像、图书、日用品等。此类产品主要依托的是电影上映所带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目前电影衍生产品,美国的电影开发的比较成熟,国内的电影周边产品刚刚起步,做的特别出色的还没有。

与电影相关的饰品、玩具、手办模型、图书、海报、影视小道具、怀表、手表、酒壶、烟盒、挂坠等物品;

电影主题的杯子、手电筒、笔、国际象棋、厕所卫生纸、手表、望远镜、耳机、钥匙扣、小刀等等(都是不会变形的);

影视衍生产品推广方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影视衍生产品推广方案策划、影视衍生产品推广方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信途科技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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