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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推广化工产品案例的简单介绍

时间:2023-11-15 信途科技SEO资讯

信途科技今天给各位分享中国台湾推广化工产品案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和分享本站。

本文导读目录:

公司要采购台湾石盛化学工业的ZAP-X(三聚磷酸铝),但网上怎么也找不到这家公司网址,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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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台湾出口化学相关的产品

关于反倾销案例中出现的问题

摘 要:倾销现象在我国由来己久,在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国内市场将更加开放,必然会有更多的国外化工企业通过倾销手段来达到迅速占领我国市场的目的。通过分析近年来进口化工反倾销实践,比较中国化工对外反倾销的成效及引发的一些效应问题。?

关键词:反倾销;化工行业;下游产业;经济效应?

1 化工反倾销研究现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世界石化市场供大于求的地区主要为北美,其次为中东和中东欧。特别是韩国、日本、我国台湾省和中东地区,其石化生产能力过剩更为严重。自1997年12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应我国新闻纸产业的申请发起了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我国已经发起进口反倾销案件45起。国内学术界对倾销和反倾销问题的关注是最近几年的事,但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出口商品频频遭受国外反倾销这个问题的对策上,只有少部分学者将研究的思路延伸到中国对外反倾销这个层面。本文选题的初衷就是尝试从国外化工产品在华倾销及我国的反倾销方面这个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就对外反倾销对中国化工行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为今后对外化工反倾销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

2 国外化工产品在华倾销与中国反倾销?

加入WTO之后,由于中国关税的大幅度降低,一些原来倾销危害不甚明显的进口产品的危害性越来越凸现。据有关资料,近年来进口钢材、胶合板、汽车、建材、家电、化工等产品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倾销或倾销倾向。自1997年12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应我国新闻纸产业的申请发起了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我国已经发起进口反倾销案件45起。其中中国立案的反倾销案件涉及化工行业案件34起。?

2.1 我国对外贸易中进口情况?

化工产品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1998年以来,随着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渐消退,入世后塑料制品、纺织品和轮胎等下游制品出口量的大幅提高,以及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国内经济持续增长,极大地带动了我国化工产品市场需求,石化产品需求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近年来,我国年化工产品进口金额有一个较大的提高(见表1)。?

近年来,从化工进口贸易额来看,亚洲、北美、欧盟是我国化工产品进口的主要贸易地区,其中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省和美国一直都是中国化工产品主要进口来源的国家/地区的前四位。?

2.2 国外化工企业对我国倾销的基本情况?

在中国不断降低进口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尤其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逐步履行中国入世承诺的情况下,国外产品为了抢占中国市场,纷纷采取低价倾销的形式进入市场,造成中国不少产业的严重损害。自1997年12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应我国新闻纸产业的申请发起了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我国已经发起进口反倾销案件45起,其中中国立案的反倾销案件涉及化工行业案件34起,占进口反倾销案的74%,通信产业占2%,轻工业产品占17%,治金产品占7%。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例中,化工产品所占比例最高,倾销的产品包括聚酯薄膜、丙烯酸酯、二氯甲烷、甲苯二异氰酸酯、邻苯二酚等多种化工产品。化工涉案金额约31亿美元,约占同期全部进口反倾销案件数和涉案总金额的76%和46%,涉案国家和地区包括韩国、日本、美国、欧盟、德国、英国、荷兰、法国、比利时、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伊朗、墨西哥以及“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等。?

从我国反倾销案中可以看出国外产品对我国的倾销的一些情况有如下突出特点:?

2.2.1 对我国进行倾销的企业相对集中在几个国家和地区?

由于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周边国家和地区化工产品最主要的目标市场,尤其是国内市场狭小的日本和韩国。近年来日本、韩国、台湾省和美国一直都是中国化工产品主要进口来源的国家/地区的前四位,是我国?化工进?口产品的四大主要贸易国家/地区。因此,对我国进行化工倾销的企业中集中在经贸关系密切的国家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韩国、日本、台湾省、欧盟成员国和俄罗斯。截至2007年3月底,中国对外发起涉及化工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共34起,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美国、欧盟以及欧盟成员国。其中涉及日本最多,为22例,其次是韩国20例,美国16例,居第三,欧盟为12例,俄罗斯为7例。

2.2.2 国外对华倾销的化工产品多是基础化工原料,在中国存在巨大的需求缺口?

国外对华倾销的化工产品中,国内需求量和国内实际供应量之间存在巨大的差额,自给率较低,每年需要大量从国外进口。如2002年涉案产品苯酚也存在自给率不足,近年我国苯酚供需满足率51%——75%,苯酚还存在较大的缺口。(见表2)?

3 中国化工对外反倾销的成效?

化工进口反倾销能够达到对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反倾销调查,若采取措施,一般都对国外进口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且经过复审后还可以继续征税,这就有效防范了国外大量低价竞争产品的冲击,为国内产业赢得宝贵的调整时机。以苯酚案件终裁后的进口情况为例,事实证明,初裁和终裁胜诉的涉案产品价格普遍回升(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 苯酚反倾销措施对进口均价(无论是对象国均价还是非对象国均价)影响比较显著, 进口均价从2002年的506.38美元/吨上升到2005年的1098.34美元/吨,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初裁到终裁期间的上升趋势最为明显,进口均价上升了40.1%。?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由于我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减少了我国苯酚的进口。2004年我国苯酚的进口量只有28.12万吨,比2003年减少约12.8%。2005年的进口量为29.13万吨,同比增长约3.95%。进口产品主要来自于中国台湾、美国、西班牙、日本、德国、比利时和韩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进口量合计达到26.2万吨,约占总进口量的89.94%,,原来进口量较大的韩国和日本,由于我国反倾销的影响,进口量仅分别占总进口量的2.1%和2.5%,其中:日本进口1930.36吨,下降72.61%;韩国进口3008.54吨,下降51.32%;美国进口12036.64吨,下降58.58%;台湾地区进口20461.82吨,下降39%。上述统计数据说明,反倾销措施实施后,进口苯酚产品在数量和价值方面呈稳步增长趋势的情况下,进口产品价格止跌反弹,维护了公平的贸易环境,使中国国内苯酚产品市场恢复到了有序竞争的状态。?

2004年反倾销措施实施以来,我国国内苯酚市场呈现着火热的局面,生产量和消费量都有了一个较大的提高。上海高桥石化、吉林石油化工公司、哈尔滨华宇股份有限公司等相继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的生产装置。随着我国酚醛树脂以及双酚A行业的快速发展,对苯酚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预计到2010年,我国对苯酚的总需求量将达到约96万吨。由于国内苯酚持续供不应求,因此国内多家企业计划扩建和新建生产装置,近期国内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苯酚主要装置有:2004年初燕山石化公司建设苯酚15.0万t/a苯酚装置,2004年底建成的高桥石化公司12.5万t/a苯酚装置,2004年底投产哈尔滨华宇公司7.2万t/a苯酚装置,2006年扩建投产吉林石化公司22.7万t/a苯酚装置,2006年建成投产广州建滔建设12.5万t/a苯酚装置的。反倾销措施实施,使得国内苯酚销售价格得以恢复,企业出现转机,企业生产设备投入加大,生产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一个产业得到了应有保护和扩大发展。?

近年来,我国对进口化工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效果已初步显现,反倾销措施作为WTO规则所允许的贸易救济手段,我国化工反倾销涉案情产品基本上都是低附加值的石化基础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因而采取反倾销的实施易引发上下游产业间继发性保护效应或损害传递效应。我国作为一个运用反倾销规则维护公平贸易的初学者,不仅应当充分发挥这一贸易政策的积极作用,还应对推行这一政策的代价有清醒的认识。在消除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会因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使国民经济遭受不利的影响,包括对其他产业的不利影响。我国对进口化工的反倾销实践中,寻求立法保护的绝大多数是中间产品行业,政府是否立案、是否征收反倾销税以及税率的高低,必须权衡本国同类产品生产者、下游产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利

一港商拟购我“船牌”某化工原料转口台湾但要求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船牌”商标,而改用

这种方式就是贴牌生产。

OEM,又叫定牌生产和贴牌生产,最早流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它是国际大公司寻找各自比较优势的一种游戏规则,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附加值。近几年,这种生产方式在国内家电行业比较流行,如TCL在苏州三星定牌生产洗衣机,长虹在宁波迪声定牌生产洗衣机等。

可以分为两种方式:

1.买断方式:品牌拥有方买断ODM厂商现成的某型号产品的设计,或品牌拥有方单独要求ODM厂商为自己设计产品方案。

2.不买断方式:品牌拥有方不买断ODM厂商某型号产品的设计,ODM厂商可将同型号产品的设计采取不买断的方式同时卖给其它品牌。当这两个或多个品牌共享一个设计时,两个品牌产品的区别主要在于外观。

利弊分析:

好处

相对于购买方而言,供给方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然而,采用OEM方式仍然是有利可图的。

(1)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近几年来,国内家电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趋于饱和,某些国内制造企业为了能开拓市场,而为国外品牌做代工。增强了企业的全球意识。

(2)规模生产, 降低成本

现代化生产中普遍存在着规模经济效应,即随着产出规模的扩大而呈现出单位成本下降的趋势。这可能来自于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固定成本的分摊。如果企业本身就存在这生产能力过剩的情况,成本下降的效果将更加明显。参与OEM供给,意味着产出规模的扩大,不但增加了产品的销路,而且降低了成本。

(3)学习经验, 完善管理

提供OEM的企业往往在OEM购买方的产品供应链中扮演重要角色,OEM购买方可以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等方面具备较强实力,在合作过程中,OEM供应方可以在产品质量控制,成功控制,经营效率控制等的管理上按照购买方的要求组织生产,以先进的组织控制,来自于“干中学”经验积累,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4)产品创新, 提升能力

如果OEM产品属于创新产品,供给企业除满足购买方的需求外,还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或者增加产品线的长度,推出新产品;或者加深产品线的深度,增加现有产品的品种,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

OEM方式对买卖双方而言,除了共享产品整体竞争优势外,还具有一个最有特色的优势,那就是买卖双方进出市场的灵活性。只要买卖任何一方发现了更有利可图的途径,就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从这个角度而言,OEM市场是高度有效的。

(5)节约销售投资

当企业面对国外市场时,由于地域广,各国商业习惯不同,很难建立完全的独立流通网。但是如果借用外国公司的销售力量,那就便利多了。如富士,理光等都对其在欧美的厂商和经纪采取了OEM方式,这样就减少了企业间运转时的摩擦,消减了企业本应投入的大量销售资金,使企业能够适应在海外经营。

弊端

中国从事加工生产和出口的企业,多数是在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所以,其市场的绝大部分在海外。现随着劳动力成本优势的下降、行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这类企业都普遍面临利润率下降、发展速度减缓等问题,许多企业正在作二次发展方面的尝试。但是,这类企业在思考和尝试战略发展时,潜伏着三个亟待引起高度重视的不良症状。

(1)规模扩张———壮大背后的虚弱

部分加工出口型企业认识到多元化发展的陷阱,明确提出现阶段仍然在原行业内继续谋求发展,不搞多元化。关于如何在原行业内谋求发展问题,这些企业的高层经营者的回答几乎都是“扩大生产规模”。但是,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加工出口型企业的生产利润趋于下降,生产环节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也同时趋于下降;相反,市场环节的利润率和竞争地位在相对上升———所有的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都会出现这种现象。如前几年的家电行业就已经遇到这种情况,迫使家电生产企业最后不得不实施市场一体化战略,来实现对市场环节的渗透和控制。

扩大的生产规模,虽然可以改善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但由于并没能提高在产业链里的地位,而且还会造成对市场环节的进一步依赖,地位可能会更加被动。加工出口型企业考虑在原行业内发展时,对扩大生产规模问题不能做简单处理,在考虑生产规模扩张的方式上,尤其需要谨慎,否则,不仅不能提升竞争力,还会加大企业转型或退出成本。

(2) 成本优势———成功背后的乏力

中国加工出口型企业成功发展的关键,在于其显著的成本优势。在形成成本优势的因素中,中国劳动力价格比较优势是主要的形成因素。但是,随着国内该行业的发展,加工出口型企业的成本优势正在受到一些相反因素的抵消:

首先,劳动力价格优势对一个具体的企业而言,不具可持续性,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劳动力价格比较优势肯定日趋减弱。现由于劳动力价格上升,很多企业已经受到利润率下降的困扰;其次,由于源于劳动力价格的成本优势,是中国加工出口型企业相对其它国家同类生产企业的优势,而不是中国某个具体企业的独特优势,所以,在国内竞争者范围内,这种整体性优势不构成具体企业的竞争优势。

现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具体企业的发展开始受到缺乏独特竞争优势的制约。显然,对具体企业而言,必须通过其它方式形成自身独特的、不易模仿的竞争优势。就成本而言,通过高效的生产组织能力、物流系统改善能力以及工艺创新能力等,获取的成本优势才可以持续支撑企业的发展。加工出口型企业长期依靠劳动力价格优势,不重视这类能力的培养,因此,对于这类加工出口型企业来说,这一带来成功的要素,同时也反过来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隐患。

(3) 代理出口———轻松背后的沉重

根据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的调查,加工出口型企业对国外市场的依存度很高,有的企业90%以上的产品依赖出口。然而,伴随优秀出口业绩的,却是这类企业脆弱、甚至是残缺的市场功能。原因是,这些加工出口型企业,产品销售并不是通过企业自身在国外建立销售网络实现的,而是普遍采用出口代理的方式,只和国外少数几个一级代理商打交道,真正的市场对这些企业来说,完全是个“黑箱”,如何把握市场终极需求、建立高效的销售网络、灵活使用不同销售方式等能力,被长期荒废了。

现利润区间已经开始向市场环节转移,要求这些企业必须要有强大的市场能力,否则,在海外市场上,自己的命运越来越多地被别人控制,生存和发展的风险越来越大。另外,许多加工出口型企业也已准备开拓国内市场,这更需要有足够的市场能力,仅仅通过一级代理的方式是不行的。

然而,出口导向型企业长期采用出口代理,荒废了自身的市场功能,而市场功能的形成更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对于加工出口型企业来说,代理带来了好处,但同时也造成企业市场功能的残缺,它将成为企业下一步谋求更大自主发展的沉重“债务”。

(4) 反倾销的困扰

由于贴牌生产出口产品的成本较世界著名品牌低廉,在发达国家销售,经常遭到反倾销,因为当地国家政府为保护其行业使中国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5) 品牌缺失

当中国企业为别人代加工的成分越来越多时,自有的品牌也就越来越少,这一点对中国的企业来说,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实事求是,来自网络。

关于我国化工行业的发展状况?

1.我国化工行业现状分析

(1)化工行业总体发展状况和趋势

  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工业行业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2004年全行业累计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这4个指标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分别为13.2%、14%、12.9%和24.6%。中国工业利润的1/4来源于石油和化学工业,其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

  我国化工行业中的企业整体规模还很小。大中型企业数量很少,规模也有限,与国外许多跨国公司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据统计,2004年化工500强销售收入超过200亿的企业8家,100亿元~200亿元之间的有17家,50亿元~100亿元之间的有31家,10亿元~50亿元的有181家,5亿元~10亿元之间的有208家,5亿元以下的有55家。其中销售收入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数占500强企业总数的36.2%,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数占500强企业总数的41.6%,5亿元以下的企业数占500强企业总数的11%。总体上500强企业中88.8%的企业销售收入低于50亿元,77.8%的企业销售收入在5亿元~50亿元之间。

  我国各种化工产品产量都有了较大提高,许多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其中化肥、合成氨、纯碱、硫酸、染料、磷矿、合成纤维、胶鞋等产量居第一位;农药、烧碱、轮胎等产量居世界第二位;原油加工、乙烯、涂料等居世界第三位;原油、合纤单体、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等生产能力和产量都居世界前列。

(2)化工行业的国际地位

  目前,世界化学工业的地区分布主要是在发达国家,我国化学工业占世界化学工业的比重还比较小。但是我国化学工业发展比较迅猛,正逐步改变世界化学工业目前的格局。北美(主要是美国)约占1/4,西欧(主要是德国、法国、英国、瑞士、意大利)占1/4强,日本占10%以上,即发达国家的化学工业占世界化学工业的60%以上,但其人口仅占世界人口的12%,而发展中国家的化学工业占世界化学工业的比重合计尚不足40%,目前大量的化工产品从发达国家出口到发展中国家,而大部分起始原料则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近十几年,发达国家加大了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向亚太地区市场和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的渗透和生产能力的转移。从新建的大型化工项目来看有两种趋势:一是转向具有原料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如沙特阿拉伯、墨西哥等;二是由于亚洲经济的崛起,新加坡、印度、韩国及中国等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正在逐步改变化学工业过去高度集中在发达国家的格局,特别是亚洲及中东的比例有所增加。从1998年~2005年新增乙烯生产能力约2500万吨,其中50%以上集中在亚洲和中东。

(3)化工产品进出口状况

  2004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进出口贸易保持快速增长势头,进出口贸易额和贸易逆差均创历史纪录,尤其是原油的进口屡创历史纪录,成为造成行业逆差扩大的主要因素。2004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5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3.7%,其中,进口1177.2亿美元,增长44.5%,占全国进口贸易总额的21%;出口409.2亿美元,增长28.4%,占全国出口贸易总额的6.9%。贸易逆差达768亿美元,比上年扩大54.8%。

  我国化工产品出口总体呈上升趋势,但是出口产品品种比较单一,多为资源和劳动密集性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进口产品多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造成化工贸易逆差加大。

2.我国化工行业污染状况

(1)化学行业污染严重,污染危害大

  尽管20多年来我国在化工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巨大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使得化工污染物排放总量受到控制,甚至某些污染物排放量还有所降低,但化工行业所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然严峻。化工行业依然是污染大户,治理污染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2003年,我国化工行业排放工业废水35亿吨、工业废气12000亿立方米,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6800万吨。其废水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l6%,居第一位;废气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6.5%,居第四位;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5%,居第五位。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在全国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03年排放COD50万吨、氰化物350吨、氨氮20万吨、石油类5200吨、二氧化硫75万吨、烟(粉)尘62万吨。尽管化学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02年有所减少,但在全国工业行业中仍名列前茅。

(2)化学行业存在污染转移

  从上世纪90年代,世界化工产业结构开始调整,西方发达国家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化工,传统化工则转向发展中国家、东欧等地。能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化工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的生产,由西欧、北美向亚太、拉美、中东和东欧等地区转移。发展中的新兴工业国家或地区如韩国、台湾等,也开始致力于发展技术密集型化工产品,而将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产品逐步向中国大陆、印度等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中国已成为目前国外化工企业转移传统生产能力的重要地区。近年来,发达国家的许多大型化工企业都在向中国大陆转移生产能力,其主要驱动因素就是为了避开发达国家严格的环保排污标准。

  国(境)外化工企业加速向我国转移传统生产能力,这些化工巨头的进入对我国化工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大量的中小型合资项目更多的是给中国带来了污染,这种情况越到地方表现得越突出。由于各级政府短期难以从“以环境换效益”的短期思维中走出来和缺乏对国外化工企业“污染性转移”的防范,所以许多地方政府还是把经济发展当作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为了急于发展经济,饥不择食,把污染严重的项目引进来。这些引进的项目会给本来就严峻的环境形势增添极大的压力。

与化工行业相关的政策

1.国际公约

  国际公约中与化学品管理相关的条约有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它们是对人体和环境有重大危害的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进行限制 的国际性条约。

(1)鹿特丹公约

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联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倡议的《鹿特丹公约》(以下简称为“公约”)在荷兰鹿特

  丹召开的代表会议上获得通过。“公约”要求出口禁用或严格限用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国家,必须事前通知进口国家,并取得其同意后才能出口,即所谓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riorI nformed Con-sent,以下简称PIC程序)。

  此公约旨在对某些特定危险工业化学品和农药实施出口限制,以防止发达国家将本国禁止使用或严格限用的某些化学品,特别是化学品和农药,输入到一些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

  “公约”以附件三的形式公布了第一批27种工业化学品和农药清单,包括22种农药以及5种工业化学品,2004年9月20日~24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公约”缔约国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再将14种新的工业化学品和农药列入限制清单,至此,“公约”中限制清单上的工业化学品和农药达到41种。

(2)斯德哥尔摩公约

  斯德哥尔摩公约全称《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这一公约旨在减少或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其危害。这是继《保护臭氧层公约》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后,为保护全球环境而签订的第三个具有强制性减排要求的国际公约。

  以上两个公约主要是通过限制化学品的进口,来限制该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使用和流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该化学品使用带来的危害。

2.出口退税率调整

  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各国政府给予消费地征税原则,为保持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把出口商品在国内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所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厂商的一种政策。

  最近几年,我国把调整出口退税作为近年来我国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利用调整出口退税率达到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抑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品的出口,调整出口产品的结构等目的。

  自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财税明电〔200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煤炭和炼焦煤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到2005年3月颁布的财税〔2005〕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期间颁布的降低或是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主要是资源型和高能耗的产品,如一些金属、稀土盐类、矿物类和钢铁等。

  2005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财税〔2005〕184号文件,其中首次提出将列入《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预先知情同意的鹿特丹公约》(“PIC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公约”)中的25种农药、分散染料、汞,钨、锌、锡、锑及其制品,金属镁及其初级产品,硫酸二钠、石蜡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5%。这是国家首次提出对化学品的出口税率进行调整。

  2006年9月,财税〔2006〕139号文件中涉及的调整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取消和降低的也主要是关于资源型和高能耗的产品,如非金属矿产品、煤炭石油和木材等初级品等。还包括对25种农药及中间体出口退税率的取消。

  综合以上的对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政策,可以发现其涉及的产品中主要是资源型、高能耗的产品,而高污染的产品却很少列入名单。针对化学品的只是局限于公约规定的对人体和环境有重大危害的化学品。

“高污染高风险化工产品目录”的制定

1.考虑因素和标准

  主要关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排污情况,如特征污染物、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排放及其治理达标情况;同时还考虑生产这些产品的原料、过程中间体的毒性和危险性。因此,制定高污染化工产品目录时,主要从产品出口情况、毒性和危险性、污染排放强度、环境管理需求、国家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等方面综合考虑。

(1)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要与目前国家出台的有关产业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相协调。如发改委等颁布的通过降低和取消其出口退税率,以起到限制其发展、加速其淘汰的目的。

(2)地方环境管理需要

  制定“双高”化工产品名录要与地方环境管理需要相结合。通过向地方环保部门、化工协会及企业、化工或环保专家了解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情况,以及哪些产品需要优先控制。把调研情况和专家意见作为提出“双高”产品初步名单的依据。

(3)毒性或危险性

  化工行业中一些化工产品,如果单从污染物排放考虑,它们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少,但是由于使用的化学品原料本身固有的有毒、有害特性,如出现意外,对环境和人民健康将造成极大的危害;此外还存在这样的化学原料,自身就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特点,容易引发事故,造成突发性、严重的环境污染。应以《剧毒化学品目录》、《美国环保局综合危险信息系统》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为参考,根据化学品本身(或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物)的毒性和危险性,遴选一些高污染化学品并追溯到最终产品。

(4)生产过程中的排污情况

  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是定量确定高污染化工产品的关键。主要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来获得化工产品的排放情况。由于目前我国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并没有全部统计企业生产的每一种产品的排污情况,因此还不能拿出一个与产品一一对应的排污情况数据。

(5)化工产品出口情况

  考虑化工产品的进出口情况及其占国内生产产量的比例。如果出口较大,而且出口量占国内生产产量的比例高,说明这种产品属外向型产品,如果其生产过程产生严重的污染,就有点像“产品大量出口,污染却留在国内”,需要严格控制。化工行业作为一个污染情况较严重的行业,还存在着国际间的污染性转移现象。

  由于化工产品种类多,统计基础较差,高污染、高风险化工产品的定量标准比较难,我们综合如上考虑因素,提出“双高”化工产品的定性标准如下: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风险比较高;有关国际公约明令禁止而我国还有生产的化工产品;出口占国内产量的份额较大或者有上升趋势;地方环境投诉中反映比较多的污染问题。

 石油化工行业在我国有很高的地位,1-8月份,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5948.8亿元,同比增长12.3%,增幅比去年同期(40.88%)回落28.58个百分点。全国石油化工行业经济形势总体趋好,但投资继续下降。

从石油化工行业的三大子行业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来看,1-8月,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投资继续下降,累计完成1159亿元,同比减少14.3%,比1-7月下降1.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下降41个百分点,降幅较深;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投资实际完成7036.9亿元,同比减少10.4%,比1-7月降幅收缩2.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下降53.2个百分点;1-8月份,全国石油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下降,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投资增势仍很强,与去年同期的3068.3亿元相比增长了28.4%,达到3939.7亿元。

虽然整个石油化工行业仍在低位运行,但资本对石油化工行业的投资冲动却依然不减。虽然我国化肥、农药、基础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等多数大宗石油化工产品产能存在相对过剩,需要依靠国际市场平衡需求,但石油化工投资增长仍然较快。其中,1-8月无机酸、化肥、农药、橡胶制品等石油化工产品投资增速仍分别达到39.3%、45.8%、34.7%和31.3%,磷肥行业增速更是达到176.7%,为77.6亿元,在整体石油化工行业中增速最快。

从投资结构来看,1-8月,石油化工行业三大子行业投资额之和在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为5.3%,基本与1-7月所占比重持平。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以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这三个石油化工子行业的投资额在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2%、1.0%和3.2%。与1-7月基本相同。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经济形势总体趋好,但投资在下降

地理题。急!!!

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以及出口贸易快速增长 , 不可避免地会与国外产业间产生更为激烈的竞争和冲突,这在客观上导致我国成为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国和主要发起国。目前,我国遭受国外反倾销和对外发起反倾销案件已呈现出涉案产品较为集中在化工行业的特点。因此,对这一典型行业在进出口反倾销中的表现进行研究, 对于其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

一、我国化工产业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现状

2003 年我国 GDP 增长率达到 9.1% 的高水平 , 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投资拉动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工业结构出现明显变化 , 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我国正式进入“重工业化”阶段 , 以石油和化学工业等为代表的重工业产业快速发展 ,对GDP 增长的贡献日趋显著。

(一) 2003 年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进一步提升

2003 年化工贸易快速增长 , 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化工贸易总额高达 898.78 亿美元 , 增长速度达到 44.55%,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最好的年份。2003 年进口增速达到 54.61% , 出口增速为 24.85%。

2003 年化工产品进口额为 636.50 亿美元 , 出口额 262.28 亿美元 , 远远低于进口额 , 保持逆差局面,累计化工贸易逆差达 374.22 亿美元。进口产品仍集中在高分子聚合物和有机化工原料上。说明这部分产品仍不能满足国内需求,应大力发展。出口创汇行业集中在有机化工原料、胶鞋和无机化工原料。

在化工进出口贸易中 , 国有企业一直是一支最重要的力量 ,2003 年 1—12 月份国有企业累计出口额 122.49 亿美元,占化工产品出口总额的 46.70% , 对化工产品出口额增长的贡献率为 33%;进口额 260.40 亿美元 ,占化工产品进口总额的40.91%, 对化工产品进口额增长的贡献率为 39%。

三资企业是另一支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力量 ,2003 年 1—12 月累计出口额 88.83 亿美元 , 进口额 277.09亿美元, 所占比重分别为 33.87 %和 41.41%, 进口规模与国有企业基本相当。

从发展速度看 , 民营企业化工贸易增速成倍增长 , 独占鳌头。在出口方面 , 集体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增速高于国有企业;进口方面,国有企业增长速度居第二位。

从贸易方式来看 , 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是化工产品进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2003 年 l—12 月 ,一般贸易进出口额为534.96 亿美元 , 占化工贸易总额的 59.52%。同期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 201.16 亿美元 ,占化工贸易总额的22.38%。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快于进料加工贸易增长速度 , 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速高达 58.36%,进料加工贸易为21.44%。

从具体贸易对象看 ,2003 年 1—12 月与我国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居前 10 位的国家/地区,即日本、美国、韩国、中国台湾、澳大利亚、香港、德国、泰国、新加坡、印度 , 与他们的化工产品贸易总额达 603.36 亿美元,在我国化工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为 67.13%。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分析报告显示 , 今年上半年化工行业进出口贸易继续保持适度增长,经济效益也随之大幅提高。

今年上半年 ,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出口值为 793.8 亿美元 , 同比增长 13%。化工行业进出口贸易最为活跃 ,上半年出口值达643.8 亿美元 , 同比增长 30%:其中 , 橡胶及制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 164.9 亿美元 ,同比增长30.6%;肥料制造业进出口贸易增速最快 , 出口值为 22 亿美元 , 增幅为 61%。

今年以来化工行业进出口贸易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 , 原油进口贸易额所占比重增加。受国内资源和供需状况偏紧等因素的影响 , 今年上半年 , 我国原油进口贸易快速增长,进口量为 5643 万吨 , 同比增长 40.3%。

第二 , 化肥出口依然强劲。特别是尿素产品 , 仅前 5 个月出口即达 117.4 万吨 , 同比增长180.2%,预计上半年出口量可达 140 万吨 , 同比增长 189.3%。

第三 , 橡胶及制品中 , 天然橡胶进口量下降而合成橡胶进口量增长加快。前七个月全国进口各类橡胶 134 万吨 ,同比增长10%, 增长水平有所提高。去年我国天然胶进口量以 25.9% 的速度增长 , 今年以来国际天然橡胶价格一直较高,天然胶进口量呈下降趋势 , 前 7 个月进口量为 69 万吨。但合成橡胶需求快速增长 , 在我国橡胶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也不断加大,国内产不足需 , 进口量增速加快 , 今年前 7 个月进口量为 65.4 万吨 , 同比增长 18.5%。

二、我国化工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居WTO成员国首位

随着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不断削减 ,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 WTO 允许的贸易救济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己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针对我国产品的各种贸易摩擦大幅增加 , 中国已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

反倾销是目前被世界各国最普遍和频繁使用的贸易救济措施 ,由于配合反倾销调查的复杂性、时限性和较高的法律成本以及调查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对涉案国企业进入进口国市场造成障碍。加之我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 使我国企业更难以在反倾销案件中获得有利的结果,成为国外产业制约我生产同类产品产业出口的有效措施。

根据 WTO 统计 , 从 WTO 成立至 2003 年底 , 成员方反倾销立案共 2416 起 , 其中 , 涉及中国的共356起 , 占成员方立案总数的 1/7, 高居榜首。据商务部统计 , 截至 2003 年底 , 已有 33 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18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 , 其中反倾销调查 559 起 , 保障措施调查 49 起 , 特保调查 10 起, 涉及4000 多种商品 , 影响了我国约 180 亿美元的出口贸易。其中 ,2003 年 , 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 59 起 , 涉案金额约 22 亿美元 , 创历年最高。

在我国已经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的大背景下 ,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且进出口贸易额屡创历史新高的化工产业,无疑成为了国外对华频繁使用反倾销手段的重灾区之一。

从全球范围观察 , 根据 WTO 统计 , 从 1995 年至 2003 年底,成员方对化工制品、塑料制品以及橡胶制品等化工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案件共 463 起 , 其中针对中国产品的共 84 起,占成员方案件总数的 18.1%。同时 , 这 84起案件又占中国所有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措施案件总数的1/3。中国已经成为该类产品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

笔者认为 , 我国化工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数量较多的原因 ,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第一 , 由于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低廉 , 从而造成与国外产品较大的价格差。这在我们看来正是中国产业的竞争力所在 , 但不幸的是,在国外这被视为是倾销。

第二 ,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制约了我国企业有效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在计算我出口产品倾销幅度时,国外调查机构用所选择的替代国产品的正常价值作为我国产品的正常价值 , 往往导致不存在倾销的产品被认为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低的被裁定很高的倾销幅度。而我国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较高的败诉率 , 在客观上又进一步刺激了进口国相关企业,更多地提起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申诉。

第三 , 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的积极性不高,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仍有待提高。目前对欧美等我主要出口市场所发生案件的应诉程度已有明显提高 , 但对一些目前尚不是主要市场的国家的案件,由于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 且经营分散 , 金额相对较小 , 而应诉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 因此,应诉的企业较少。这反过来刺激了当地产业更多地通过提起贸易保护调查申请排斥中国产品,对我国进行的市场多元化战略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第四 , 对外贸易秩序问题。某些企业低价竞销仍很严重,部分产品出口秩序混乱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出口市场单一化使我国企业自相竞争相当激烈 , 出口秩序经常陷于混乱,低价竞销的结果往往导致国外贸易保护调查。

大量的反倾销措施不仅直接影响了我国部分化工产品的正常出口 , 还进一步使我出口产品丧失了潜在的贸易机会,而丧失贸易机会所带来的间接损失要远大于直接涉案金额 ,从而阻碍了化工产业进一步扩大出口、推进市场多元化等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国外对华反倾销也使国内新兴化工产业的建立及健康发展受到影响 ,国内市场受到一定冲击 , 影响了我国的外商投资环境 ,并在某些行业或地区造成较严重的失业问题 , 这些负面影响则是无法估量的。

笔者估计 , 今后一段时期,国外对我国化工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数量仍会保持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中国化工产品的出口将继续维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而上述引起反倾销案件多发的因素仍会继续存在 , 短期内难以改变。

三、化工产品出口反倾销典型案例:欧盟对华糠醛反倾销案

(一) 欧盟对中国糠醛反倾销制裁已持续八年

欧盟从 1995 年 1 月 22 日开始 , 对中国糠醛征收 352欧元/吨的反倾销税。1997年中化进出口公司向欧盟提出中期复核申请 , 要求欧盟取消对中国糠醛的反倾销制裁 , 欧洲委员会于 1997年 5 月 24日展开中期复核。1999 年 7 月 27 日欧委会照会我国使团 , 维持实施该反倾销措施 , 决定于 1999 年12 月 23日起 , 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进口糠醛征收反倾销税 , 税额仍为 352 欧元/吨 , 有效期为 4年。中国糠醛行业在欧盟长达近 10年的反倾销措施制裁中 , 可谓损失惨重 , 元气大伤。

2003 年 12 月 18 日 , 欧盟委员会决定来自中国的糠醛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凡在过去4年内对欧盟出口过该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涉案企业提交报名材料的期限是立案后15天。负责此案应诉组织协调工作的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 , 截止到 2004 年 1 月 5日止,还没有接到哪家企业报名参加应诉。这将意味着中国糠醛行业迎来的可能不是反倾销制裁的结束 , 而是新一轮制裁的开始。

(二) 欧盟反倾销制裁对糠醛业的影响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副总工程师张瑞和对于欧盟反倾销制裁对中国糠醛业的影响进行了专门研究。张瑞和认为 , 自欧盟1995年对中国糠醛出口进行反倾销制裁开始 , 中国糠醛贸易陷入一个怪圈 , 由于中国糠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售价低,遭到反倾销制裁;由于制裁中国继续降低出口价格 , 从而招至更严厉的制裁。中国糠醛出口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 ,1999 年价格与1995年相比 , 降低了 50% 左右 ,1999—2003 年出口价格继续下跌 ,2003 年糠醛出口平均价格只有 1995年的36.1%。

欧盟对中国糠醛的反倾销制裁使中国失掉的市场份额 , 无法用统计数据进行精确计算 ,但中国不断降低出口价格造成的外汇损失却可计算出来, 以 1995 年的出口价格为基数 , 可以计算出 1996—2002 年间 ,中国糠醛出口的外汇损失高达 1.37 亿美元 ,平均每年的外汇损失高达 1961 万美元。

欧盟对中国的糠醛产品征收惩罚性高额反倾销税 , 按照国际惯例 , 中国的糠醛产品不可能再进入欧盟市场,但欧盟在中国的糠醛出口中仍占有重要的位置。面对贸易制裁 , 中国企业没有积极应诉 , 为继续在欧美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企业所能做的只有拼命压低价格 , 产品报价越来越低 , 使外商从中国进口糠醛加上反倾销税后仍能获得较高的利润。如欧盟 5 国1998年进口中国糠醛 1.2 万吨 , 占中国当年糠醛出口总量的 21.8%, 2002 年为 7000 吨 , 占25.8%。

泰国是糠醛生产和出口国 , 但近几年泰国却从中国大量进口糠醛 , 成为中国重要的糠醛贸易伙伴。进口量从 1994 年的1300吨上升到 1998 年的 8700 吨;2001 年贸易量略有下降 , 为 6000 吨;2002 年进口量又回升到8000吨。业内人士分析 , 泰国进口中国糠醛可能用于转口贸易 , 出口到欧美地区 , 但这一结论仍需核实。

(三) 中国糠醛业的国际地位及对国际市场的影响

据张瑞和工程师介绍 , 目前我国有 200余套糠醛生产装置 , 生产规模一般为 1000-3000 吨/年,由于中国糠醛生产过于分散 , 每年总有一些老的糠醛生产企业倒闭 , 同时也会有一些新装置投入运行,因此很难精确地对中国历年糠醛生产能力进行统计 , 根据产量推测 , 我国糠醛总生产能力超过 20 万吨/年 , 产量约10余万吨。中国糠醛工业在世界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全球运行中的糠醛生产能力约为 24 万吨/年。其中美国为 7.3 万吨/年 , 西欧 8 万吨/年 , 其他国家 (不含中国)8万吨/年。由于糠醛生产具有资源型、劳动密集型、环境污染型等特点 , 欧美等发达国家不会发展糠醛生产,90年代初期世界糠醛生产的重点已经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 欧美每年至少需进口 5万吨糠醛。中国糠醛生产能力占全球总生产能力的50% 左右。

国际市场对糠醛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 , 1994—1995 年美国、西欧对中国建立贸易壁垒后 , 中国糠醛行业严重萎缩,1995年中国向世界市场的糠醛供货量下降到 1.37 万吨。由于中国供应量的减少,1996年出现全球性货源紧张。中国的糠醛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极具竞争力 , 近几年随着中国糠醛出口量剧增,中国糠醛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由于环境和生产成本问题 , 欧美等发达国家今后几年糠醛产量将继续下降,对中国糠醛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 , 中国糠醛在国际市场上还有一定的拓展空间。

(四) 痛定思痛 , 中国糠醛业应建立反倾销应对机制

面对长期的反倾销制裁 , 中国糠醛业应积极应对 , 充分展示中国糠醛没有进行低价倾销的证据 ,促使欧美取消制裁。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国内糠醛生产企业以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为主 , 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无法形成全行业合力。目前企业采取的措施只能是拼命压低价格,导致产品报价越来越低。而低价格是在牺牲了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得到的。在原料收购过程中牺牲了农民的利益,糠醛生产企业玉米芯的堆料场收购价不到 0.2 元/公斤;在糠醛生产中牺牲了企业工人的利益 , 造成工人月均工资仅为 600—800元, 相当于发达国家同行业工人的日工资水平;企业从销售利润中提留的用于设备维修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极少;企业经营毛利率不到10%;每生产1 吨糠醛要产生 10 吨固体废弃物 , 目前只对这些固体废弃物进行简单处理 , 因此还对子孙后代欠下了环保债。

中国糠醛产品出口价格越报越低 , 是市场经济初期阶段的必然结果。企业以什么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 , 国家不能进行干涉 ,企业为了生存, 必需将所生产的产品卖出去。企业之间的竞争体现在价格竞争上,价格竞争又引发了反倾销制裁。中国糠醛业如何从这一怪圈中走出来?作为业内专家 , 张瑞和认为 ,中国糠醛业在国际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由于生产分散 , 企业规模过小 , 个别企业没有应诉的经济实力。国内糠醛企业应联合起来 ,尽快成立糠醛行业协会(或协作组织), 在协会的领导下 , 组织涉案企业集体应诉 , 并逐步建立反倾销应对机制 , 争取从2004年起使欧盟不再实施对中国糠醛的第 3 轮为期 4 年的制裁或促其降低征税额度。

四、化工产品进口反倾销申诉不断 , 国内企业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加入 WTO 后 , 我国按照承诺大幅削减关税 , 取消非关税措施 , 关税总水平已由 1992 年的 42.7% 降至2004年的 10.4%。在这种情况下 , 我国进口快速增长 ,2002 年进口达 2952 亿美元 , 比 2001年增长21.2%;2003 年进口达 4128 亿美元 , 比 2002年又增长约40%。依法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在遏制不公平竞争、维护正常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突出。

在化工行业外贸额快速增长的同时 , 大量进口产品不断冲击国内市场,对我国境内化工企业的发展构成损害或损害威胁。很自然一些企业针对国外企业的倾销行为提起申诉 , 积极运用反倾销等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进口产品反倾销方面 , 从 1997 年我国依法对新闻纸发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立案起 , 截至 2004 年 6 月 30 日,我国先后发起反倾销原审立案 96 起 , 共涉及 30 种产品。其中 , 涉及化工行业案件 73 起 , 涉案金额约 31 亿美元,约占同期全部进口反倾销案件数和涉案总金额的 76% 和 46%, 涉案国家和地区共 17 个,包括韩国、日本、美国、欧盟、德国、英国、荷兰、法国、比利时、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伊朗、墨西哥以及“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等。此外,截至 2004 年 7 月 5 日 , 我国还应国外出口商申请对聚酯薄膜、聚酯切片和丙烯酸酯 3起反倾销案件提起了期中复审。

我国化工产品反倾销调查立案数量较多 , 主要是由以下四方面原因造成的:

第一 , 化工产品进口金额大 , 占有国内市场份额高。2003 年 , 中国化工产品进出口总额为 1134 亿美元 ,其中进口额为815 亿美元 , 出口额为 319 亿美元 , 逆差 496 亿美元。从市场占有率看,目前中国市场上进口化工产品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一半。据统计 , 2001 年中国乙烯当年消费量约 1260 万吨,其中进口产品比例高达 62%。

第二 , 国际化工产品总体供过于求 , 中国市场成为竞争的主要目标。目前 , 全球性化工行业产能较大,导致在一定时期内供大于求。由于加入 WTO 以及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使需求巨大的中国化工产品消费市场成为各国化工产品竞相抢占的目标。

第三 , 化工行业固定成本高 , 前期投入大 , 成本回收周期长。许多化工企业在制定产品价格策略时 ,考虑到竞争激烈等因素,往往在一定条件下只要能够收回变动成本就愿意出售产品 , 甚至不惜亏本销售 , 因此容易诱发倾销行为。

第四 , 中国化工行业较为集中 , 容易满足提起反倾销的数量要求。根据 WTO 以及中国反倾销法律的要求,表示支持反倾销申诉的国内生产者产量要求不低于同类产品国内总产量的 25%。由于我国化工产品生产方式和使用范围大体相同,在提起反倾销申诉中易于满足申请人资格。

化工行业特点是涉及部门广 , 依存度高 , 互动性强。截至目前,我国进口反倾销涉案产品涵盖了化工生产中的基础原料、中间原料到最终产品,包括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多种产品链上的关键环节。这些产品在反倾销案中胜败都将影响的国内相关生产企业的波动。从已经做出裁决的案件来看,反倾销申诉已经成为规范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 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之一 , 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五、进口反倾销对我国化工产业救济效果

众所周知 , 反倾销措施是在总体关税水平不断下调和配额等保护手段逐步取消的背景下,依法解决进口超常增长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加剧的有效调控手段。作为反倾销措施的直接效果 , 我国化工产品进口反倾销的实践证明,反倾销在进口调控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面 , 笔者将依据海关总署有关官员公布的数据 , 以实例来阐释进口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后 , 涉案化工产品进口发生的变化:

(一) 进口原产地发生明显转移

以广东口岸进口苯酚为例。今年商务部发布第 2 号公告 , 最终裁决自 2004 年 2 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苯酚盼征收幅度为 3%—144% 的反倾销税。据海关统计 ,今年第一季度广东口岸进口苯酚6026.4 吨 , 价值 429.7 万美元 , 同比增长 12.3% 和 14.4%, 进口平均单价为713.1 美元/吨 ,微增 1.9%。其中从倾销国 (地区) 进口的苯酚 , 除台湾地区进口量仍有增加外 , 美国和韩国无进口 ,日本进口 950.6 吨, 大幅减少 62.3%。而进口原产地明显转移至 2003 年同期无进口的德国。自台湾地区进口 2535.7吨 , 增长 8.4%,占进口总量的 42%;自德国进口 2000 吨 , 占进口总量的 33.2%。

(二) 进口价格呈上升态势

以丙烯酸酯为例。2003 年 4 月 10 日商务部发布第 3 号公告,最终裁决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征收幅度为 2%—49% 的反倾销税。连同在此之前 2001 年6月 9 日原外经贸部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丙烯酸酯终裁决定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 我国共对6国的进口丙烯酸酯实施反倾销措施。据海关统计 ,2004 年第一季度 , 全国共进口丙烯酸酯 6.6 万吨 , 价值8814.2万美元 , 同比分别增长 38% 和 78.4%, 进口价格呈上升态势。在 2003 年扩大反倾销措施原产地范围后,丙烯酸酯进口价格回升幅度明显。而今年第一季度丙烯酸酯的进口均价已达 1330.5 美元/吨 , 为近年来最高水平。

(三) 自倾销国进口价格仍低于其他原产国家 (地区)

仍以丙烯酸酯为例。因国际石油价格上升 , 导致下游产品价格随之上升。今年第一季度 , 全国丙烯酸酯进口平均价格为1330.5美元/吨 , 比去年同期上涨了 29.3%。从裁定倾销国进口平均价格为 1312.5 美元/吨 , 增长33.6%;从其他国家(地区) 进口平均价格为 1367.4 美元/吨 , 增长 23.7%。

(四) 贸易方式向加工贸易转移

仍以广东口岸进口苯酚为例。今年 2—3 月 , 经广东口岸一般贸易进口苯酚 1652 吨 , 增长28.9%,占苯酚进口比例由去年同期的 50% 下降为 41.7%;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2309 吨 , 大幅增长79.3%,增速远高于一般贸易方式 , 占苯酚进口比例由去年同期的 50% 上升到 58.3%。

(五) 供不应求的产品进口仍然增加

2003 年 1 月 7 日 , 原外经贸部对原产于日本、比利时、德国、荷兰、俄罗斯的己内酰胺做出征收幅度为5%—28%的反倾销税的初步裁定 , 并由商务部在同年 6 月 6日做出肯定性终裁。己内酰胺反倾销后呈现出以下特点:

自非设限国家进口显著增加。在被实施反倾销措施的 5 个国家中 , 除来自俄罗斯、比利时的进口量保持增势外,日本、荷兰、德国出现负增长。而自乌克兰、白俄罗斯、墨西哥、波兰、印度等非设限国家的进口量成倍增长 , 同时自上述 5国的进口量均突破1 万吨。

整体价格走势上扬。由于日本、意大利、印度等地部分己内酰胺生产装置停产 , 而亚洲 (除日本外) 市场需求强劲 , 自 2003年6 月以来己内酰胺价格节节攀高。2003 年前 11 个月 , 进口平均价格为 1140 美元/吨 , 上涨 15.2%。

综上所述 , 进口反倾销措施确实起到了有效调控进口量 , 规范进口秩序的作用。通过遏制低价倾销的进口产品对我国市场的冲击,反倾销措施为国内企业营造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 使反倾销后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取得了显著进步 , 绝大多数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竞争能力;一些企业从破产边缘被拯救过来 ,大量人员的就业得到了保障。进口反倾销措施保护的不仅是同类产品国内生产企业的合法利益, 也保障了整个化工工业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并最终将通过产业链效应使整个国家经济安全受益。

但是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 我国的进口反倾销措施绝不是保护落后的庇护伞和阻碍自由贸易的绊脚石。入世近三年的事实证明,中国作为一个对世界负责任、守信用的大国 , 一定会切实履行入世承诺 , 在反倾销实践过程中,已经并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WTO 协议相关规定 ,无论在立案、调查、裁决等各阶段,均给予各利害关系方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 , 在调查过程中维护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益 , 保证透明度和正当程序 , 使案件得以公正裁决,而不对国外出口商进行歧视。我们一贯主张 ,启动进口贸易救济调查目的 , 在于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以及境内产业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贸易救济措施为手段来限制正常的进口贸易。

中国进口贸易救济调查的实践表明 , 我们的反倾销措施始终是立足于维护良好的国内市场秩序,为境内化工企业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依法保护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些跨国公司的在华投资企业也已运用我国反倾销措施维护其在华投资利益,为其全球市场战略服务。如美国杜邦公司投资的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1999年组织发起了针对原产于韩国的聚酯薄膜的反倾销申请;日本味之素公司在华投资的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2001年组织发起了针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L-赖氨酸盐的反倾销申请,等等。这些反倾销再次有力佐证了中国政府对于国内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依法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由公平贸易环境的诚信形象。

在未来的全球竞争中 ,国内化工产业应更积极地运用 WTO 允许的规则,自觉维护自身的产业安全。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化工企业应进一步化守为攻 , 最大限度地利用 WTO 规则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反倾销等贸易救济工具的作用,提升我国化工行业应对贸易摩擦的筹码和反制能力;进而确保我们能更主动地维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改善产业的发展环境, 使国内化工产业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开拓生存空间

台湾地区对大陆出口总额达到2499亿美元,哪些产品对大陆的依赖非常高?

柑橘,葡萄柚,葡萄,柚子,橙子,凤梨这些产品对大陆的依赖性都是非常高的,如果大陆不买的话,这些产品就要烂在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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